厦门大学国际关系学院/南洋研究院博士后流动站申请相关文件

时间:2026年07月02日   浏览:

为方便全院师生、拟进站及在站博士后人员核对导师招收资质、入站申报、中期考核、出站评审等各项条件,明晰科研成果期刊分级认定标准,现将我院三大博士后流动站管理细则、学校人文社科核心期刊认定文件予以发布,同时同步告知学校博士后官方平台查询渠道,所有博士后相关业务办理标准、流程规范均以附件文件及学校博士后官网公示内容为准,详情如下:

一、文件适用范围与查阅用途

(一)三份流动站管理细则(附件1、2、3),可用于以下全部博士后业务标准与流程:

1.合作导师招收资格:职称、博导身份、年龄、在研课题、经费、优先招收规则;

2.博士后入站申请条件:年龄、博士毕业年限、博士期间论文成果、项目经历、外籍/境外博士特殊要求;

3.进站全流程:材料提交、初审、专家评审、聘委会审议、线上系统申报、报到时限;

4.学术头衔申请:特任助理/副/研究员申报成果门槛;

5.在站日常管理:开题要求、考勤、请假流程、基金申报义务、知识产权与成果署名规范、延期/最长在站年限;

6.中期考核标准与流程:优秀/合格/不合格分级成果要求、提交时限、评审组织、续签依据;

7.出站考核标准与流程:硬性前置条件(须申报博士后科学基金)、分级成果指标、出站报告会要求、最短在站时长、留校聘任衔接;

8.退站情形:考核不合格、逾期离岗、学术不端等处置规则及对应政策限制。

(二)两份学校核心期刊认定文件(附件4、5)

博士后招收、中期考核、出站所有期刊成果认定,统一按以下层级对应文件执行:

1. 最优学术刊物:参照附件4《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(2013年版)》文科最优刊物名录;

2. 一类、二类核心期刊:基础界定标准参照附件5《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(2017年版)》;

3. 补充规则:经济学院、王亚南经济研究院适用的国际二类刊物、SSCI/A&HCI等外文期刊折算标准、论文字数、同一刊物计分限制、目录动态调整规则,同步遵照两份文件综合执行;各流动站细则中期刊等级表述均以两份学校文件名录为判定依据。

4. 关于最新核心刊物相关文件规定,亦可参阅厦门大学人事处网站聘任考核模块:https://rsc.xmu.edu.cn/content.jsp?urltype=news.NewsContentUrl&wbtreeid=1048&wbnewsid=32295

(三)学校博士后官网业务查询渠道(https://postdoctor.xmu.edu.cn/index.htm

院内细则仅明确学科考核、招收标准,全校统一办事流程、政策通知、申报材料模板、通用答疑可登录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官网查询,平台覆盖全品类博士后业务:

1. 基础办事流程:博士后进站指南、来校报到手续、中期业务、出站全套流程、退站办理规范,含流程图、材料清单、系统填报说明;

2. 基金与项目申报:历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指南、国(境)外交流项目、省市博士后人才补贴、创新创业赛事通知;

3. 博士后招聘资讯:全校年度博士后招收启事、各课题组独立招聘、外籍博士后招收公告;

4. 政策通知公告:省级优秀站点申报、博士后论坛、人才推荐、入职培训等全校统一通知;

5. 常见问题 FAQ:进站落户、子女入学、公寓住宿、待遇福利、系统操作、考核政策等通用答疑;

6. 学校管理部门联系方式:人事处博管办地址、电话、邮箱、办公时间、各流动站总联络清单。

二、查阅与使用说明

1. 凡办理博士后导师新增招收资格申报、博士后进站申请、中期考核材料填报、出站评审、学术头衔申报、挂靠建站申请等业务,须先行对照对应流动站细则核对自身条件,科研论文成果严格按照两份核心期刊文件界定层级,材料成果证明需与文件标准匹配;

2. 三份流动站细则仅适用于对应学科流动站,南洋研究院、台湾研究院博士后除政治学流动站总细则外,同步执行附件3内专属补充管理要求;

3. 所有博士后考核、申报成果仅认可符合上述期刊文件层级、满足署名单位要求的成果,未按规定标注我院/流动站署名的论文、著作、奖项,不计入考核业绩;

4. 文件未尽事宜,以《厦门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(2017年修订)》及学校人事处最新通知为准;政策疑问可联系学院博士后工作秘书咨询。

三、附件清单

附件1: 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管理细则.pdf

附件2: 世界史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细则(新).pdf

附件3: 政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细则.pdf

附件4: 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(2013年版).doc

附件5: 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(2017年版)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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