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厦门大学《关于印发<厦门大学授予外国来华留学生硕士、博士学位工作细则(试行)>的通知》
时间:2008年03月07日 浏览:次
关于印发《厦门大学授予外国来华留学生硕士、博士学位工作细则(试行)》的通知
厦大研〔2008〕4号
全校各单位:
《厦门大学授予外国来华留学生硕士、博士学位工作细则(试行)》经第七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,现给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厦门大学授予外国来华留学生硕士、博士学位工作细则(试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