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5-2026学年寒假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6年01月05日   浏览:

寒假将至,为度过一个欢乐祥和、安全有序的假期,请各位同学注意如下事项:


一、离校登记

请各位同学学生于1月6日前通过“My Leave寒假离校登记”应用(https://xmuxg.xmu.edu.cn/app/179)完成离校、留校相关信息登记,确保填写的信息完整、准确。在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均需通过系统登记,因休学、出国出境等原因保留学籍的学生需通过应用更新学生的“在学状态”。

1)离校:指在1月17日前离校且2月23日之后返校的学生,需填写“离校时间”和“返校时间”;此类学生不需要集中安排住宿。

2)半程留校:指在1月17日至2月23日期间仅有部分时间在校的学生,需填写“留校开始时间”“留校截止时间”和“返校时间”,其中留校时间为多次且不连续的学生的“留校开始时间”填写第一阶段留校的时间、“留校截止时间”填写最后阶段的留校截止时间并在备注中说明;学院将集中安排住宿。

3)全程留校:指寒假期间均在校的学生;学院将集中安排住宿。

特别提示:1月17日-2月23日期间,对没有在“My Leave寒假离校登记”应用(https://xmuxg.xmu.edu.cn/app/179)中登记集中安排住宿的宿舍,实行统一断电。2月24日前提前返校的学生,由各单位自主安排至本单位预留的集中宿舍住宿,后勤水电管理部门不再单独为提前返校学生开通宿舍电源。


二、返校报到

1)遵守学籍管理相关规定,严格请销假制度,规范请假流程,对无故未按要求返校者,学院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。3月1日为学生返校报到注册日(最终以教秘通知为准),对报到当日未到校且未请假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等“无故未返校”的学生,学校将予以通报。根据《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》(厦大学〔2013〕18号)规定,申请表彰奖励的条件之一为“遵守校规校纪,品行端正,无违法违纪行为”,因此,对“无故未返校”的学生,学院可根据学校学院评奖评优相关工作规定,不再推荐其参加评奖评优。


三、其他注意事项

1)离校前关闭门窗、水、电等,落实好安全检查工作。

2)离校、返校途中不坐“黑车”,不到未经开发的偏、远、险、陡的地方游玩等;加强人身、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教育,注意防火、防盗、防范诈骗(如机票改签、退订等)、饮食安全,防范各类传染性疾病,防范滑冰溺水、拥挤踩踏、烟花爆竹、火灾等意外伤害。切实加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,提高逃生避险、自救互救能力。

3)自觉遵守各项法律规定,不参加非法宗教、传销等活动,遵守互联网各项法律法规,文明上网;遵守校纪校规,遵守学生住宿管理规定,不出租出借学生宿舍和床位,不擅自留宿他人。

4)留校学生住宿管理,宿舍不得违规接拉电线、使用明火或大功率电器,不得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电动车(电池)充电。


最后,预祝同学们寒假及春节愉快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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