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厦门大学博士、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》的通知 厦大研〔2008〕5号全校各单位: 《厦门大学博士、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位学术论文的规定》已经厦门大学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原《厦门大学博士、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位学术论文的规定》(2006年9月修订)同时废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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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大学博士、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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